越疆科技距离“A+H”双平台上市又近一步。

7月22日晚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公告显示,上市审核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45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深圳市越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从4月27日深交所受理越疆科技创业板IPO申请到过会,用时86天。


根据公告,上市审核委员会主要询问了越疆科技协作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市场竞争格局和自身市场地位、商业化进程、在手订单、期间费用变化趋势,以及对比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市场前景、核心技术优势、量产实质性障碍、业绩表现、客户类型等方面的区别,说明预测2028年实现扭亏为盈的谨慎性,相关风险揭示的充分性。并要求进一步提高预计实现盈利时间等前瞻性信息的审慎性和风险揭示的充分性。


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公告

根据招股书,越疆科技此次拟发行不超过4888.39万股,募资净额约12亿元,拟投向多足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人形机器人技术提升项目、营销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业绩方面,越疆科技2023年-2025年营收分别为2.87亿元、3.75亿元和4.93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3亿元、-9536万元和-8353万元。越疆科技表示,预计将于2028年度实现整体扭亏为盈。

根据越疆科技最近发布的业绩预告,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营收3亿-3.3亿元,同比增长94.65%-114.12%;预计毛利1.4亿-1.7亿元,同比增长84.73%-124.31%;预计净亏损1.4亿-1.7亿元。

不过,据公告显示,上市审核委员会当天并未直接询问越疆科技近期被前高管实名举报刻意隐瞒巨额股权争议一事。

根据招股书,越疆科技创始人、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兼核心技术人员刘培超直接持有公司9391.3016万股股份,占比21.35%;刘培超作为越疆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越疆合伙支配发行人2.86%的股份表决权,刘培超实际控制24.21%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7月17日,一个名为“宋涛机器人”的账号发布两篇文章,称实名举报刘培超在A股招股说明书存在重大股权瑕疵及隐瞒,表示自己作为越疆联合创始人、原常务副总裁兼COO,在离职后收到越疆合伙官方盖章出具的股权变更规划文件,写明变更完成后其名下应持有越疆合伙69.7373%财产份额,而招股书显示,宋涛仅有22.455%合伙份额,“中间47.2823%的巨额份额凭空消失”。宋涛还表示,越疆科技、刘培超全程刻意隐瞒《越疆合伙变更承诺函》的存在,始终没有向监管、潜在投资者披露存在前述核心份额的权属争议。

7月20日,宋涛再度发文称,已对越疆及刘培超发起仲裁申请,并再次向深交所举报投诉。


“宋涛机器人”文中提供的争议股权截图

越疆科技在22日的澄清公告中表示,宋某并非公司创始股东及联合创始人。同时,根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自宋某离职之日起,公司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第三人有权依据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登记在宋某名下的越疆合伙财产份额。而《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系2022年12月公司拟实施新一轮股权激励,鉴于实际控制人在越疆合伙预留了部分公司股权用于后续股权激励,以及股权激励对象超过50人,无法通过越疆合伙单一平台完成持股,公司召开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越疆合伙向新设员工股权激励平台转让部分公司股权。《关于越疆合伙变更的说明函》系配合完成该次调整工商变更程序的沟通性文件,而非对于宋某所持财产份额的确权性文件。且公司后续多次与宋某沟通办理前述调整的变更手续,但其均未配合。

对于诉讼,越疆科技称,2023年11月公司向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宋某的员工股权激励自其离职之日失效,并判令其向刘培超转让对应激励份额。该案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认定相关争议属仲裁管辖范畴为由驳回本公司起诉,本次民事诉讼程序终结。


越疆科技在招股书中关于宋涛持股比例以及诉讼的说明

越疆成立于2015年,2024年12月在港交所上市,总部位于深圳。据官网显示,公司致力于智能机器人研发与应用创新,专注于智能机械臂及其他智能硬件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目前拥有CRA、CR、CRS、MG400、M1Pro、Nova、Magician七大系列二十余款协作机器人,全球累计出货量达10万台,覆盖3C、汽车、半导体、化工、医疗、金属加工、食品饮料、新零售等行业。

截至7月22日收盘,越疆股价报收25.22港元/股,跌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