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观察者网编辑 王冬晓】

韩国一家金姓炸鸡店的老板怎么也不会想到,因为一时兴起而给自家餐厅想的名字,居然会为他招来一桩跨国的天价官司。

2016年9月,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向韩国首尔中央法院提起申请,要求禁止一家韩国炸鸡餐厅使用其现有名称。根据韩国媒体《朝鲜时报》的报道,这家炸鸡店的名字叫“LOUISVUI TONDAK,”老板当初起名的时候,确实有参考路易威登(LOUIS VUITTON)创意,但名字中的“TONDAK”是韩语专有名词,意为“一整只鸡”。简单来说,这家炸鸡店的名字如果在韩语里直译就是“路易整鸡”。

路易威登声称,金老板给自家炸鸡餐厅取名“路易整鸡”的行为损害了自身品牌的原创性和价值。同年10月,首尔中央法院接受了这家法国奢侈品牌的指控,禁止金老板继续使用“路易整鸡”的名称以及他为品牌设计的标志,并且补充说,如果他不遵守这项禁令,那么他必须每天向路易威登支付50万韩元。

然而,这位老板在接到禁令后,立刻灵光乍现,想出了第二个戏谑式的餐厅名,“chaLouiSVUI Tondak”。这个名字若不细看,直观上已经和路易威登没有太大关系。当然,路易威登肯定是不依不饶,再一次找到韩国首尔中央法院,要求判决餐厅老板为使用新名字29天支付1450万韩元。

杀死那个买酒的葡萄牙人

尽管韩国炸鸡店老板一再辩称,新名字和之前法院禁止的名字截然不同,但法院仍判决他必须向路易威登赔款。也不知道是不是这次胜诉给路易威登提供了全新的启发,自此这家法国奢侈品公司以品牌保护为由头向餐饮企业开炮的行为就愈发多了起来。

必须得说,韩国炸鸡店老板确实一开始就是奔着拿路易威登的名字开涮,连给店里设计的炸鸡包装纸都和路易威登常用的经典皮包设计图案如出一辙,被法院判决罚款也不算太冤。但下面这一位,葡萄牙酿酒师安德烈·费雷拉被路易威登缠上,就着实有点倒大霉的味道了。

安德烈·费雷拉的本职工作是一名计量技术员,闲暇时间爱好酒水酿制和销售。他和他的女友创立了一个全新的葡萄牙利口酒品牌,名“Licores do Vale”,从葡萄牙语直译过来就是“山谷利口酒”。

为了在当地市场售卖自己生产的利口酒,安德烈·费雷拉及其女朋友塔尼娅·阿方索一起设计了一个标志:L代表利口酒,而翻过来的V代表山谷,象征着环绕朗戈斯瓦莱斯的群山,周边的一圈小叶子则代表自然。

左侧是山谷利口酒的标志,右边是路易威登

2024年8月,山谷利口酒开始申请在利口酒、果酱、饼干和蜂蜜品类注册品牌,并于2025年1月得到了葡萄牙国家工业产权局的批准。而路易威登则在稍早前提交过一份“国际优先注册品牌”的申请。很明显,葡萄牙的相关部门在批准山谷利口酒注册时,并未将其纳入考虑范围范畴。

随后,路易威登便向这家手工利口酒作坊发起了侵权诉讼。他们声称,该公司在酒瓶标签上使用了一个与自家商标相似的标志,并指控对方通过使用与法国时尚品牌“相同或相似”的符号来进行“不公平的竞争”。

且不论这两个标志的相似度到底有几成,但葡萄牙的家庭酒水作坊怎么就和法国的国际时尚品牌产生了不公平竞争?而且安德烈·费雷拉的山谷利口酒只是一个本地品牌,售卖的也只是本地市场,没有任何国际化的意图。当时,他的社交账号总共就400来号粉丝,发布的内容都是自家手工制作的利口酒,口味有覆盆子、草莓、南瓜、肉桂、菠萝、蓝莓和酸橙等。

因为路易威登在法律上提起了诉讼,山谷利口酒的商标只得被暂停使用。葡萄牙媒体将其描述为一场真正的“大卫与歌利亚之战”(以弱胜强之意)。在社交媒体上,特别是Instagram上,很多网友也都留言表达了对这位葡萄牙酿酒师的支持,鼓励他要继续经营下去,甚至帮他出主意要利用媒体对案件的报道获得更多曝光。

葡萄牙本地媒体对案件的报道页面 山谷利口酒社交账号

最终,历经一年的司法拉锯,葡萄牙法院做出了有利于安德烈·费雷拉的裁决,他兴高采烈地通过社交媒体发文感谢支持者,并表示L和V的首字母缩写组合“属于每一个人”。

根据葡萄牙媒体《消息报》引用的法庭文件,路易威登不仅在庭上主张山谷利口酒试图从自己的产品声誉中获利,还描述这个标志在“语音、发声和概念层面”和自己的经典LV标志“几乎完全相同”。

尽管路易威登极其擅长拿着放大镜对别家企业(不论大小)的名称和标志指指点点,但同样的事情若调换个角色,放到自己身上,那便是截然不同的画风。

2015年,位于美国加州纳帕谷的知名葡萄酒公司约瑟夫·菲尔普斯(JPV)向加州联邦法院提起诉讼,称轩尼诗(路易威登饮料部门旗下的知名酒水品牌)的Delice系列产品侵犯了自己在1987年获得的商标权。多年来,轩尼诗已经售出了价值数百万美元的Delice葡萄酒,该品牌的命名“令人疑惑地相似”。

约瑟夫·菲尔普斯在诉状中写道:“被告的 Delice产品名称与约瑟夫·菲尔普斯Delice 品牌极其相似,本质上完全相同,因为他们的产品名称包含了Delice品牌的全部元素,唯一的区别是在第一个字母‘e’上添加了重音。”

两个Delice商标,字体相近,区别只在于第一个字母e有无重音

路易威登“仿用”delice商标的行径在约瑟夫·菲尔普斯看来含有极其强烈的主观恶意,因为路易威登曾试图在美国专利局注册该商标,但遭到拒绝。不过他们并未就此放弃,反而在随后的生产中依旧使用该名称。

这一系列在美国的操作与在葡萄牙如出一辙,路易威登都是向所在国负责商标管理的机构发出申请,均未得到审批(或者被拒绝),但路易威登都选择视若无睹,要么言之凿凿地告别人侵权,要么堂而皇之地侵别人的权。主打一个,我大我有理,我才不怕你。

不过,约瑟夫·菲尔普斯和路易威登的官司没有等来最终的司法判决,因为没过几年,路易威登就用收购约瑟夫·菲尔普斯葡萄园方式彻底按死了这桩商标纠纷。